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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匪传奇,中国历史上美貌女匪首的传奇人生!(10)

    栏目:八卦爆料 ┊ 发布时间:2015-07-03 08:33 ┊ 来源:www.youqu8.net

    (六)1953年3月下旬,李达从朝鲜归来,在北京住了几天,受到毛主席的接见。他汇报了西南地区的剿匪工作,专门谈及陈大嫂的情况。李达说:“主席,这个女匪首,下面有的要杀,有的要放。” 
        毛主席用肯定的语气说:“不能杀!”说完,他拿起一支烟,慢慢地划着火柴,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陷入思索中。李达看出主席还有话要说,就静静地坐在那儿听候指示。 
      
        毛主席手中的烟吸到三分之一后,以他那特有的幽默语气说:“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主席的意思是——”李达试探地问。 
       “人家诸葛亮擒孟获,就敢七擒七纵,我们擒了个陈大嫂,为什么就不敢来个八擒八纵?连两擒两纵也不行?总之,不能一擒就杀。”李达领悟了毛主席的话,非常认真地说:“主席,我们照您的指示办。” 
        1953年4月,西南军区参谋长李达来到贵州省军区,他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传达毛主席关于释放陈大嫂的指示。在省军区主要负责干部会议上,李达传达毛泽东的指示后,又谈了他的看法:“我们共产党人,比诸葛亮应该有更广阔的胸怀、更宏大的气魄。贵州的剿匪斗争虽然已是尾声,但工作更加复杂,有些地方的土匪问题与民族问题联系在一起,这就更要注意政策,特别是宽、严有度,这才有利于尽快消除隐患,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人。” 
        1953年6月5日,惠水县城关镇召开了数千人的群众大会,由法院院长宣判,当场释放了陈大嫂。就这样,一个“罪该万死”的女匪首,竟又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政府派了一个工作组到长顺县做工作,后来又到惠水的老影院大会场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政策。为什么不杀,是毛主席直接指示的,要宽大处理,不允许任何人动她,有困难还要帮助她。共产党是有政策的,陈大嫂想到哪里就到哪里。当时她不愿意回长顺县,也不愿意在惠水街上,要到乡下布依寨去。最后省里研究,同意陈大嫂的要求,在赤土的一个布依寨给她分了一套房子,是两层的,锅碗瓢盆也都是共产党给她筹集的,陈大嫂就在那里一住就住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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