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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2)

    栏目:八卦爆料 ┊ 发布时间:2015-08-12 13:47 ┊ 来源:www.youqu8.net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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