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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婚,为配阴婚男子不惜杀人!(5)

    栏目:社会百态 ┊ 发布时间:2016-01-28 07:59 ┊ 来源:www.youqu8.net

      故事背后
      故意杀人者,无疑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2013年7月23日,曾经轰动延安的杀人卖尸案主犯王海荣伏法。为了给他人逝去的儿子配阴婚,王海荣与同伙将一名孕妇杀害后,以2.2万元的价格将尸体卖至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配阴婚。
      “阴婚”又称冥婚,是指未婚男子死后,家属为其找一位死亡的未婚女子,合葬在一起,完成形式上的婚礼,女尸被称作“鬼妻”。
      “配阴婚”这一始于汉代的陋俗,在新中国成立后一度销声匿迹。然而受利益驱使,这种陋俗在我国北方个别地区死灰复燃。有人甚至利用“阴婚”做起了生意,不惜跨省倒卖尸体进行交易。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对于买卖环节的参与者,并没有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要遏制配阴婚这种行为,无疑需要补齐法律的短板。
        以上便是犯罪嫌疑人为配阴婚的犯罪经过,对于这样不惜牺牲他人性命换取自身利益的无耻之徒我们是应该坚决打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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