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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版马加爵张超,女大学生抢劫被判死刑!(4)

    栏目:图文新闻 ┊ 发布时间:2016-09-25 06:31 ┊ 来源:www.youqu8.net

      二审:维持原判
     
      宣判后,被告人谢宏、张超、陈光吕均不服提出上诉。
     
      被告人谢宏上诉称本案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抢劫罪;被害人木鸿章在本案中有过错,对其应从轻处罚。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从轻改判。
     
      被告人张超上诉称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上诉人张超12月19日找木鸿章只想索要被强奸后的赔偿款4万元,至于木鸿章被勒死及购买碎尸的塑料袋及尼龙绳均不知情;一审指控上诉人张超参与杀人抢劫的证据不足,上诉人张超参与到柜员机上取钱,但未邀约及参与杀人的行为,为转移尸体参与过抛尸;上诉人张超没有参与过杀人、抢劫的行为,判处死刑属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判处。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谢宏、张超、陈光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及杀害被害人木鸿章的手段,劫取被害人木鸿章的银行存款4万元及随身携带的现金人民币2千多元及价值2万多元的物品,均构成抢劫罪。且将被害人木鸿章勒死后肢解尸体,抛洒与玉龙县护城河内,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抢劫数额巨大,均应依法从严惩处。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谢宏为参与犯意策划,购买作案工具,实施捆绑、杀害、肢解被害人木鸿章的行为、并驾驶车辆抛尸体、清理现场;张超提起犯意,发短信诱骗木鸿章到其出租房,肢解木鸿章尸体,伪装后2次到柜员机提取木鸿章存款,清理犯罪现场;陈光吕参与购买作案具、杀害木鸿章、肢解尸体,抛尸块,伙同张超伪装提取木鸿章存款,销毁作案时的衣服及被害人木鸿章衣物,3人分工协作,共同实施本案抢劫行为,均应对全案犯罪事实承担刑事责任。鉴于上诉人谢宏、张超、陈光吕所实施手段特别恶劣和残忍,犯罪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惩治犯罪,确保公民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根据谢宏、张超、陈光吕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裁定核准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光吕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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